項目編碼 | 項目名稱 | 設定依據 | 審批部門 |
---|---|---|---|
18002 | 境內舉辦涉外經濟技術展覽會辦展項目審批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 2004 第 412 號)第一百七十九項:境內舉辦涉外經濟技術展覽會辦展項目審批。
|
商務部 服貿司 |
18005 | 援外項目實施企業資格認定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 《對外援助項目實施企業資格認定辦法(試行)》(商務部2015年第1號令) ……[詳細] |
商務部 合作司 |
18006 | 國內企業在境外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核準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2004年412號令)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商務部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的通知》(國辦發[2008]77號) |
商務部 合作司 |
18008 | 限制進出口貨物的許可證審批 | 汽車(摩托車)產品出口許可證審批依據對外貿易法第十六條,第十八條第一款,第十九條第一款、第二款,貨物進出口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第四十三條第一款、第四十四條第一款設定。 有關農產品出口許可證審批依據對外貿易法第十六條、第十八條第一款,第十九條第一款、第二款,貨物進出口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第四十三條第一款、第四十四條第一款……[詳細] |
商務部 外貿司 |
18009 | 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設立和變更審批 | 《直銷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43號)1.申請人應當通過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商務主管部門向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商務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文件、資料之日起7日內,將申請文件、資料報送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全部申請文件、資料之日起90日內,經征求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意見,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予以批準的,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頒發直銷經營許可證。(第九條) 2.直銷企業申請設立分支機構,應當提供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證明文件和資料,并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九條第一款規定的程序提出申請。獲得批準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第十條) 3.直銷企業有關本條例第八條所列內容發生重大變更的,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九條第一款規定的程序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批準。(第十一條)[詳細] | 商務部 外資司 |
18010 | 貨物自動進口許可 |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十二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四條、第四十一條、第七十八條;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第十五條第一款、第二款。[詳細] |
商務部 外貿司 |
18011 | 赴臺灣地區舉辦招商、辦展、參展活動審批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第178項……[詳細] | 商務部 臺港澳司 |
18013 | 進出口國營貿易經營資格認定 |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十二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四條、第四十一條、第七十八條;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第十一條第一款; [詳細] |
商務部 外貿司 |
18014 | 限制進出口貨物的配額審批 |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第十六條,第十八條第一款,第十九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二十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貨物進出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32號)第十條第二款,第十一條第一款,第十二條,第三十五條第二款,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四條第一款設定。[詳細] |
商務部 外貿司 |
18015 | 進口關稅配額審批 |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第十六條、第十九條第三款、第二十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貨物進出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32號)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二條第一款設定。[詳細] |
商務部 外貿司 |
18016 | 供港澳活畜禽經營權審批 |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第十六條第五款、第六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貨物進出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32號)第四十九條、第五十條、第五十一條設定。[詳細] |
商務部 外貿司 |
18017 | 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審批 |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2004年4月6日第15號主席令)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出口管制條例》(2006年國務院令第480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兩用品及相關技術出口管制條例》(2007年國務院令第484號)第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兩用品及相關設備和技術出口管制條例》(2002年10月14日國務院令第365號)第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導彈及相關物項和技術出口管制條例》(2002年8月22日國務院令第361號)第四條; 《有關化學品及相關設備和技術出口管制辦法》(經國務院批準,2002年10月18日原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海關總署令第33號)第五條; 《敏感物項和技術出口經營登記管理辦法》(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令2002年第35號)。 《關于加強部分兩用物項出口管制的公告》(商務部 海關總署公告2015年第31號)……[詳細] |
商務部 安全與管制局 |
18018 | 重點敏感商品加工貿易業務進出口審批和內銷審批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第三十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第十八條; 《國務院關于對加工貿易進口料件試行銀行保證金臺賬制度的批復》(國函〔1995〕109號)第二條……[詳細] |
商務部 外貿司 |
18019 | 臺灣非企業經濟組織在大陸設立常駐代表機構審批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第192項;
商務部辦公廳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秘書局關于印發《臺灣非企業經濟組織在大陸常駐代表機構審批管理工作規則》的通知(商辦臺函〔2012〕259號)……[詳細] |
商務部 臺港澳司 |